近日,南通市医疗保障局下发通报,医院荣获“年度南通市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年度南通市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同时,洪善娟院长获得“年度南通市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医保办赵佩瑚主任获得“年度南通市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开院以来,我院一直非常重视医保管理工作,并且不断完善医保管理制度,督促临床科室认真执行医保政策、严格医保病人出入院管理、严格执行医保审批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监控、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等,从而使得我院医保工作得以有序且有效地开展,医保工作得到了医疗保险主管部门的肯定及广大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以此为动力,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范医保病人管理,齐心协力将医保服务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各位参保患者,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此次,洪善娟院长喜获“年度南通市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医保办赵佩瑚主任喜获“年度南通市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绝非偶然,正是她们平日里恪尽职守、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用真心、真情服务于参保患者,圆满完成年度医保工作的最好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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