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医院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医药科,联系-,传真:-。
1、设置单位(人):江西定一实业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鹰潭市月湖区鹰雄大道86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外科:普通外科、骨科;内科:消化内科;康复科、急诊科、麻醉科、病理科(协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科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鹰潭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1月19日来源:鹰潭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汪园值班主任:张维民审核:周信投稿邮箱:ytrbtgpt.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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