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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日用品广告)
在电视上以台湾艺人小S(徐熙娣)为代言人,宣称“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画面中突出显示的代言人使用牙膏后的美白效果,系通过电脑修图软件后期过度处理产生,并非广告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构成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万元。
2.大溪地诺丽果汁(食品广告)
在互联网站上宣称大溪地诺丽系列果汁可治疗:哮喘、癌症、风湿、关节痛、糖尿病和对癌症的治疗作用;能使过敏症症状减轻、关节炎症状改善、哮喘症状改善、癌症症状减轻、艾滋病毒症状减轻等二十五种症疾及其改善情况,并例举对过敏症状减轻有效率达到88%、关节炎症状改善有效率80%等。其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5万元。
3.泰笛洗涤(洗衣收送服务广告)
在公众网站上传发布视频,内容为两名年轻女性在运营中的上海地铁2号线上当众半裸更衣,其中配合更衣递送衣物出现“泰笛洗涤”服务名称。该行为违反《广告法》,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47.5万元。
4.五粮液春夏秋冬酒(酒类广告)
在电视“名酒访”广告中宣称“单箱价格变成了……仅限本档直播”,“欢迎回到我们的直播现场……刚刚导播告诉我们……”等内容。现场直播的场景为虚构,构成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15万元。
5.医院(医疗服务广告)
通过手机扫描 在手机短信上虚称“自14年5月起,嘉定工商局全面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即日起请携带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可到市区受理点……”。其内容涉及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2万元。
11.虹桥宝龙城(房地产广告)
通过 在广播上宣称带来“4个涨停板”、“6个涨停板”,“行情不但大,而且是机会确定、时间确定”,无事实依据地片面夸大贵金属投资的收益,掩盖投资风险,误导盲目投资,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元。
来源:IPRdaily综合上海市工商局及国际品牌观察
编辑:IPRdaily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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